| 歡迎入會 |
| 1.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並有行為能力者,且具下列各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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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之一者, 並經會員一人介紹,填具申 請書,經理事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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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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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曾受鍋爐或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訓練並且具有實際經驗一年以上領有服務單位 |
| 證可者。 |
| (2)政府檢查機關鍋爐或壓力容器檢查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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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團體會員資格之事業單位所屬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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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永久會員:凡一次繳納十年之常年會費者,為永久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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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團體會員:凡事業單位、學術機構或相關社團,贊同本會宗旨, 填具入會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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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書,經理事會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
,團體會員推派 |
| 代表一人,行使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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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下載入會表格,填寫後 傳真:02-255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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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會員入會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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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頁最後修改日期: 08/20/2002 |